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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没认真听过,这是一首诅咒歌,要命哥唱得刻毒:
曲:Keith Yip
词:黄伟文
编曲:蔡德才伤了的女人 别走这样近
被抛弃的女人残忍
全都怪你离开我 临走也继续伤我
见我粉身碎骨还点上一把火可以死了心 但忍不住恨
但求天会追究这男人
仍相信有场好戏 命中已注定等你
报应日渐临近来清算你罪行今天淌血是我心
即将痛在你心
身份对调发生
来让你一生最喜欢和珍惜那人
也摧毀你一生完全没半点恻隐等欣赏你被某君 一刀插入你心
加点眼泪陪衬
来让你清楚我当初尝到的折磨
也亲身試清楚如凡事亦有因果这算不算狠 我抚心自问
无人想变得那么残忍
如果见你离开我 日子更快乐的过
我会伤得更深 余生也不甘心今天淌血是我心
即将痛在你心
身份对调发生
来让你一生最喜欢和珍惜那人
也摧毀你一生完全没半点恻隐将当天那自卑感 当天那无依感
都双倍回赠你
来让你清楚我当初尝到的折磨
也亲身試清楚如凡事亦有因果 -
今天在卓越上逛,看到毛姆的《佛罗伦斯月光下》的 简介,想起小时候看到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故事会出的,是一大批文豪的小说缩写集锦。不对,缩写也谈不上,应该是有侧重的比较丰富的故事梗概。
里面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二十世纪初吧,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妇人,丈夫是位工作繁忙的医生,于是我们空虚而美貌的夫人有了一位情夫。某次赴约前后遇到了一个下层女子,此女声称知道她的那点见不得光的事,并粗暴地勒索了她。一而再再而三,这女人的胃口越来越大,恐吓也有所升级。从此这位夫人日日生活在恐惧当中,最终在最后一次被勒索后当街晕倒。醒来后发觉丈夫搂着自己温言安慰,坦承那个女人是他雇用来故意恐吓她的,为的是让她迷途知返。
从此,夫妇俩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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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你是该死的、性感的叛国青年 - [琐事·情绪]
村景 13:28:29
昨天去德中同行
我右后方的一个女的说生命之饼山寨
左后方的一个女的说二手玫瑰长这么丑还出来唱歌
村景 13:29:05
然后左边说来这里的德国乐队肯定是民间的
D 13:29:09
呵呵
村景 13:29:10
意思是草台班子
D 13:29:16
没事儿
跟他们计较什么
山寨的又怎么了
他们喜欢的都是大明星
村景 13:29:40
我没计较 但还是忍不住生气 两个傻叉
D 13:29:42
你得这么想
D 13:29:53
两个傻×喜欢的是周杰伦那样的
村景 13:30:22
我在人群中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D 13:30:30
嗯哼
您的反抗很可爱 -
“二手玫瑰”的音乐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他们的打扮我喜欢。
昨天看到宋石男发文说离开牛博,之后看了作为起因的那封回信和老罗的通知。那封回信确实有点猥琐,不管对象是不是一个未成年少女。不过因为这个就让宋石男在首页上消失,那似乎就不仅仅是信猥琐的问题了。难道这封信让老罗觉得宋石男本人也很猥琐?
老罗说宋的回信让他感到尴尬。下面有人说跟老罗这种人做朋友很危险(大意如此),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他的敏感一发作,你不小心做了一件什么事就触犯了他的底线。这话听起来有几分意思。
这世上又多了一个叫老罗“罗永浩先生”的人。至于那种老罗为了生意要讨好90后的难听话,挺让人难过的。
其实早就已经没有到首页上一篇篇看文的习惯了。还是那些人啊,文章水准也不能说下降了。都不知道为什么。2006年到2007年的时候还以翻看评论为乐,后来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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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看了《我在伊朗长大》的电影,很好,打算把书找来看看。本来还有另一个选择,不过想起来以前在《读书》还是哪里见过它的书评,正好想了解一下伊斯兰世界,于是去了戈雅,事实证明这个选择再正确不过了。
上个星期在淘宝上买了五件衣服,早上到了。里面有四件江南布衣,之前逛的时候见到它家的衣服喜欢得不行,可惜太贵,只好去淘宝买老款。还没上身,不过看着就很满意。其中一家店还送了一个麻布收纳袋,把五件衣服一股脑儿塞进去,袋子撑得鼓鼓的。想着回家的时候把它搭在肩膀上,跟我今天穿的衣服倒是很衬。
周六在华师文化街里吃的饭,里面那家做意粉的小店皮萨味道很不错,还在传说云南得了一条项链和一个风铃。店里在吐货,所以加一起三十块就搞定了。店主剪了短发,变得精神又漂亮。
在南周上看到赫塔米勒的书架,非常羡慕。
Maximilian Hecker要来武汉,同事M的同学请她听北京站,她下个星期修年假去听,说回来了同我交流感受,可是我在犹豫呢,因为我没觉得自己那么喜欢他。还好买票很方便,在戈雅就可以。
L小姐说她跟她妹妹吵了一架,听完经过,我想我是不是对玲玲姐关心的不够。
昨天去德中同行流行音乐节,路上经过武汉市人民政府。看到办公楼是老房子,遂拍照,被门卫呵斥。又没人上访,干嘛呢。就是这个:

还见到了刘震云和方方,刘震云穿着一双红袜子,表情有点像易中天。怎么最近我老觉得有人某一刻像易,连林奕华都无法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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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去了“德中同行流行音乐节”。
到了江滩之后在展区里乱晃。天气不错,风景不错,人很多。最近经常见到漂亮小孩儿,昨天更是见了个饱。
拍了一些照片,大多与主题无关。
晚上演出开始,我才知道“摇滚现场”的意思。
第一个上场的是中国的一个民乐团,第二个是德国柏林欧芬尼亚手风琴乐团,第三个是哈特勒爵士乐队,第四个就是二手玫瑰了。手风琴演出的时候,我旁边站着一个傻叉,在演出中间不停地说着傻话,比如指挥干嘛不拿两根筷子之类。我恨不得回头喊一句:你给我闭嘴!还好矬男听了几首曲子就走了。
大约有一半的人来现场只为看二手玫瑰,其中一些人在人家前几个乐团演出的时候会念叨着“下一首下一首”。到哈特勒爵士乐队演出完了正要退场,我左边的人喊“下一首”(你们应该喊下一个吧),右边“encore”,场面都几可爱。不过希望他们只听得懂encore,这种行为真是太没礼貌了。
手风琴乐团里有两个帅哥,一个古希腊美少年式的,一个修长俊美,戴着眼镜,可惜那个时候站得太后,没拍到照片。说到位置,这才是主题。我开头站在七八排左右,因为前面陆续有几个人退出来,到二手玫瑰快上场时,我居然站到了三四排,这正是灾难的开始。那个时候旁边站着个眼镜大叔,跟我絮絮叨叨地说哈特勒爵士乐队这样的音乐只是情绪宣泄以及他们肯定是在国内大街上卖唱发展起来的,俺无言以对,只好“嗯嗯”过去。突然二手玫瑰的铁粉开始往前挤,大叔教育“挤什么啊?这样不是乱了阵脚”之类,一位留着胡子的男孩特坦荡地回答:“我们这是在听摇滚啊。”我用坦荡不是在讽刺,他真觉得就应该是这样的。大叔问我:“你觉得他说得对不对?”我看着大叔认真地回答:“我觉得不对。”然后大叔就离开鸟。
他们大约四五个人,带着红旗和一只半米长的绒布玫瑰,有个姑娘还戴着一个与主题相关的耳环,看起来都二十岁不到。站定了开始聊天,聊的是乐队以及演出散了怎么去玩之类,三句不离“我操”。不操谁,只是当语气助词来用,但我听着还是不舒服。二手玫瑰一出来就疯了,他们一开唱我就完了。左边直接一浪一浪的打过来,右边身边的人还好,但隔了两三个人也开始蹦了,于是我身边的也身不由己了。我东倒西歪,耳机线开始挂到别人的衣服或包。我紧紧握住相机,想到我小学三年级的那次课间操。
那个时候我从妈妈教书的小学转到离家更近的另一间。第一次课间操,我听到广播就走到楼梯间。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那么多人,一起挤下去,好像不快点就做不了操了,或者早点下去能得个奖。我想退出都没办法,被夹带着下去,真的是夹带,有那么一刻,我脚离地了。到楼梯中段,我被推倒在地,地上扬起的灰尘呛得我咳嗽起来,还被人踩了几脚。此前我根本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当时我觉得我会死在那里。
最后我在人流后面站起来,看着衣服上的鞋印,非常茫然。这个学校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乱,野蛮。
回到现场。正在我要站不住了的时候,我右边的男生向后退,留出一个空,让我站到他前面。我挤过去,开始整我的包和衣服,身边的人又开始蹦了,待我艰难地整好,回过头去,那个男生已经在两人之外了。当时没说谢谢,只好在这里说了。
最终,我受不了了,退场。在人群外听了几首歌就去坐车回武昌了。
描述这个场面不是要谴责什么,而是我得出结论:我真的不适合。我从来就太乖,太守秩序,到了一个被认为不需要秩序的地方(其实那不是一个不需要秩序的地方,还是有保安在维持秩序),我就不知道怎么自处。“挤”这个姿态对我来说太难看,何况即使豁出去我也不见得挤得过人家。那些人大概也没想把别人挤出去啊什么的,只是情绪一上来,或者想象中的情绪一上来,也就顾不得了。我呢?就躲出去好了,躲出去也是可以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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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激荡三十年》,又看到了年广久这个名字。十一回家的时候在我在鄂州见到了一家零食店,对着大门的墙壁上就挂了一大幅照片,讲的正是傻子瓜子的故事,特地将邓小平当年的话放大、突出。我当时觉得奇怪,这样平常的一句话至于吗?看到书才了解到当年的背景以及那些争论。
雇几个工人算是剥削?马克思说八个是,年广久可是雇了十二个人呢。还有那句“你给我凑足大满贯,我不如给你凑一打”。吴晓波的这套书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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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妈妈带一个同事来武汉看病,给我带了一席厚棉被。她看我的房间是书房,晒不到太阳,冬天会很冷,早就说要给我弄床厚被子。我趁机让她把她珍藏的苏绣被面拿出来,给我做一床传统的棉被——我对被套真的腻了。她让我选图案和颜色,我说我不要什么凤啊鸳鸯的,于是只能得到紫色。
这几套被面是她做姑娘的时候置下的。她说这是她二十多年前去苏州旅游买的,为的就是给自己做嫁妆,花的是她自己的钱(那会儿她根本没有恋爱。我其实很有点震动。当年的姑娘们真是笃定,都知道自己会嫁人,还没对象呢,连嫁妆都一笔一笔的办好了)。后来出嫁之前又买了一堆东西包括一台缝纫机,把自己的婚事办得妥帖又体面。其实她讲给我听是为了教育我要节俭,花钱要考虑将来,不要见到什么喜欢就买,结果我打上了这个主意。
晚上回去我见到了一团硕大的棉被,非常浓郁的紫色,而且图案是凤,不过很低调——小,而且用的是白线。这就是传说中的苏绣么?怎么看着平淡无奇。下回她来了得讨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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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都睡不好,做过很多梦,都在醒来后几个小时内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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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一直反反复复,还给烫着了。昨天不小心把水泡弄破了,只好打车去最近的医院包扎。到了换药室,有人排在我前面。是指甲被拔掉了,血肉模糊的一团。似乎是吃板栗划破了,然后感染。换药的时候医师用镊子拨来拨去,每动一下她就叫一声。间隙中笑说她还是吃了止疼药才来的,却还是火烧火燎的疼。真是“目不忍视”,我用力握住她的左手,心想我待会儿会有多疼。
并不怎么疼。要先把死皮剪掉,然后消毒和包扎。我顶着肥厚的大拇指出来,心里轻松极了。包上白白的一层纱布和什么都不做真是天差地别。不用对泡泡或者丑陋的创口遮遮掩掩了,纱布似乎把医学的神圣性让渡了一星半点儿到我的手上。这根手指洁净无害,且需要保护。但第二天纱布就会变脏,魔力退却,看上去令人厌恶,我会在医生交代的时间之前把它揭开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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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说她可能在十七号来武汉,希望到时候能好到没有明显痕迹的地步,不过似乎不可能。事实上上次离家前我妈千叮咛万嘱咐要我炒菜不要给油烫着,我当时非常不耐烦——难道我第一次炒菜?诡异的是她以前几乎从没叮嘱过这个。三四天之后我果然给烫着了,这就是一语成谶?到时候又有话说了:你看,不听……言,吃亏……你总是不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







